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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州的确要去,但是不急于眼下。”袁牧对于接下来白栋的案子怎么查有着自己的打算,“你原本向我讨要手书信函,不就是想要去晏州调取当年仵作的验尸格目?
依我看,先到晏州,一来查看一下当年的格目上有没有什么咱们尚未了解的信息,二来据白容所说,当年与她父亲白栋同去的还有一个小伙计,只是被山贼掳走了。我相信你应该同我一样,并不是很相信山贼会掳走一个小伙计这样的说法。
那么这样一来,那名小伙计十有八九和白栋一样,都是在晏州地界被人害了。
当年白栋之死,被认定为负伤后落水而亡,并且是山匪作祟,若是小伙计的尸首并没有在那个时候被发现,过后即便发现了,也会被当做是另外一起命案处理掉,其相关的诸多细节自然也就不会记入白栋的检验格目当中去。
我们先到晏州,再走松州,不仅路程上不至于过于疲惫,若是在晏州有什么收获,到了松州你验骨的时候,兴许也会有些助益。”
“大人高见!”慕流云觉得袁牧的这个考量的确更加合理,立刻表示同意,顺便提出另外一个请求,“另外,大人,我还想再去一趟提刑司大牢,给万老太爷验验伤。”
“验什么伤?”袁牧略显疑惑地看了看她。
“验当年的旧伤。”慕流云道,“若这是一个新案子,其实倒是简单得很,到底是受了伤之后落水溺毙,还是遭人打死之后丢入水中,有尸首在,验看一番便真相大白。
当年晏州那边的仵作只验看了白栋的鼻孔当中有残留的泥沙便认定他是落水溺毙,这不够严谨,依着万老太爷当年对白家的描述,白栋落入的是一条湍急河流,即便他落水时已经咽气,湍急的水流也仍旧能把少量泥沙冲进他的口鼻。
这种时候,若是能查看他肺腔和腹中之中是否有水,才能够断定究竟是在何种情况下落水的,只可惜,当年的仵作若是没有这一步验看,现在十八年过去,只剩下一把白骨,腔子里面有什么没什么的,也没办法知道了。”
若是一般人听慕流云开口白骨,闭口腔子,估计早就觉得毛骨悚然了,袁牧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一脸淡定地听着慕流云发表意见。
“因而在白栋遇害过程这件事上到底有没有什么作伪的部分,就只能在活人身上着手了。”慕流云继续对袁牧说,“白栋的尸骨还在不在,咱们不确定,那万老太爷可是好端端的呢!
按他当年的说法,山匪抢劫货物,他与山匪搏斗,身负重伤,又在白栋落水之后跳入河中施救,并且这个说法倒也得到了当地仵作的印证,证明万老太爷身上的确是负伤了的。
既然身负重伤,那么自然会留下疤痕,虽然我看不到他当年的伤势,但那伤痕也是做不了假的,我倒要看看,那些伤到底是怎么来的。”
袁牧点点头,抬眼看了看天上的太阳:“提刑司那边明日再去也不迟,若是今日出发,免不了又要舟车劳顿,司理前几日查案辛苦,接下来等待调任公文还需等候一段时日,便也不需要急于这一时半刻了。
只是这些时日,袁某还需要在府上继续叨扰,还请慕司理向慕夫人转达一声。”
“大人何须这么客气,您不嫌我们这小门小户的寒酸,我们就已经很开心了。”慕流云一听袁牧同自己客套,连忙满脸堆笑道。
既然决定了要抱世子爷的大腿,给自己混个依仗,那自然要殷勤些。
人在这世间行走,要是没有个了不起的爹,端着一身清高可行不通,只要行得正坐得直,偶尔狗腿子一点又不犯王法的!
就这样,和袁牧说妥了第二天去提刑司给万老太爷“验伤”,这一天余下的时间慕流云过得前所未有的清闲,她难得有空多陪母亲喝了会儿茶,聊了天,屋后还陪她到自家的茶楼里面去转了一圈。
当然了,这一闲下来,除了能够多陪陪母亲之外,倒也有一点麻烦之处,那就是她一闲下来,自家院子里头就有人她闲不住了!
这接连两日,自己不是在房中补觉,就是在书房里泡着,好不容易跟袁牧出一趟门,去了一趟太平县衙,一共没有一个时辰的功夫就回来了,就这前所未有的长时间居家,差一点让常月杉在书房门外的小院子里硬生生用鞋底蹚出一道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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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四章坏心眼儿
陪着母亲从茶楼回到家,慕夫人觉得既然以后慕流云就要仰仗着袁牧的提携,那整日把饭菜端去偏院那边,把贵客晾在那里自己吃饭,也有些说不过去,于是白日里就早早吩咐了厨房那边,晚上菜色张罗的丰富一些,把袁牧请过去一同用饭。
慕流云倒是觉得没有什么必要,袁牧着实不像是在意这些小事的人,相反,这位世子爷倒好像挺享受带着两个护卫住在自家偏院里面的那种宁静似的。
不过慕夫人的考虑也不无道理,办事周全一些毕竟没有坏处,她便依着母亲的意思,过去偏院找袁牧,打算请他过去一起喝喝茶,等着厨房张罗好晚饭再一起用餐。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才到了偏院这边,一只脚还没等迈进去,就听见身后传来了一声娇滴滴地轻呼:“爷,您在这儿啊,月杉找你找得好苦!”
慕流云脑子里还没等反应过来身后叫住自己的人是谁,身体已经有了本能的自然反应,只觉得后背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两条胳膊上鸡皮疙瘩密密麻麻起了一层。
想也知道装作听不见径直往里走肯定是行不通了,再怎么着也不能让袁牧瞧见这一幕,慕流云只好收回刚刚迈出去的脚步,一脸讪笑地转过身来:“常姑娘,找我有事?”
常月杉身着淡绿大袖罗衫,翠色曳地绣罗裙,腰间的鸳鸯束带也长长地垂在足边,就站在距离慕流云不过三五尺外,袅袅娜娜,满面娇羞。
慕流云瞧她这一身打扮,觉着美倒是挺美的,可就是这有事没事总喜欢穿着曳地长裙迈着小碎步,还带一身叮当作响的钗啊环啊的,以后母亲得帮她寻觅个什么样的人家才合适?
寻常百姓过日子,衣着鲜亮与否都还是其次,最重要的便是利落,要方便走动,能够劳作,哪有成天宽袖长裙,拖着个裙带子走路的,那还不把自己绊倒摔个好歹!
想要整日不事生产,只需要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弹弹琴,绣绣花,那就得找个条件殷实的大户人家,可是大户人家娶妻看得可不但是模样生得够不够俏丽,家世、女德这些,方方面面都会有所考量。
以常月杉的条件,除了模样,还有不错的煲汤熬粥的手艺,其他着实没有什么是拿得出手的,若是一心想要过那种好逸恶劳的富贵日子,恐怕就只能是到有钱人家去做妾了。
若慕流云真的是一个心中不惦记儿女情长的男儿郎,或许还不会考虑那么多,可她偏偏芯子里是如假包换的女儿身,便断然做不出来把自己解救下来的女子再嫁给别人做妾的这种推人入火坑的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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