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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第1页)

苗春花带着孩子去了翔原,按照地址,找到了离火车站不远的一间小屋,钥匙就在从左往右数第七片瓦的下面。她用钥匙打开房门,屋子虽然不大,但她来之前,汪庆强就已经把这里打理好,他们娘俩在此生活也算绰绰有余了。

再见到汪庆强是一个星期后,他从奇风山下的镇子上买了一只鸡和一些土鸡蛋带了回来。晚上他亲自下厨,和苗春花在翔原的小屋子里对酌。

夜里,他和苗春花并排躺在床上,旁边的小床里躺着一个刚满月不久的男婴。他睡得很实,他觉得自己终于过上了理想里一家三口的生活了。

他在翔原逗留了两天,然后就不得不走了。“我得出去挣钱。”他说。

“就必须得回奇风山吗?”

“那地方隐蔽。”他说。苗春花没再追问,她明白他话里的意思。

“最近一段时间我怕是回不来,书斋里的事有点多。”

“是学员们不好管吗?”苗春花问。

汪庆强点点头,“几个人惹出来的事,结果老板让我收拾残局。”他苦笑着说,“也算是老板看得起我吧。”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银行卡,“这个你收好,这里面有不少钱,需要用钱的时候就去自动提款机上取,密码是孩子的生日。”看着苗春花一脸疑惑地接过卡,他又说,“我得等事情了结了以后才能回来。你把孩子照顾好,自己也当心啊。”然后他亲了亲苗春花的脸,离开了。

两个星期后,苗春花背着孩子,第一次用那张卡取钱,卡里的余额让她吓了一跳。她不知道汪庆强要在奇风山里做什么样的事,才能拿回来这么大一笔钱。她取了几百块钱,作为她和孩子的生活费,然后她把那张卡小心地贴身放好。

一直等了将近三个月,汪庆强才终于在一个夜里给她打来了电话。电话里,他说,自己明天就会回去,让苗春花在家里等着他。苗春花欢天喜地地把屋子里里外外收拾了一遍,又做了一桌子菜,到了第二天的傍晚,终于有人敲门,她飞奔着过去开门,看见了瘦了一大圈的汪庆强。

“是不是很累?”苗春花心疼地摸着他的脸,“你刚才都没怎么吃饭。”他们并排坐在床上,背靠着墙。吃饭的时候苗春花注意到凡是肉菜他都没怎么动,只是随便扒拉了几口素菜,“你是不是病了?肠胃不舒服?”

汪庆强没接她的话,“以后不用回奇风山了。”他说,“白马书斋不办了。”

“真的?”苗春花高兴地坐直,看着汪庆强的脸,“那你这次回来就不走了?”

“不走了。”汪庆强说,“但是我也不想在这里长待。咱们得换个别的地方住。”

“为什么?”苗春花说,“这房子不是你的吗?虽然小,但是挺好的,干嘛还搬?”

“换个地方吧。”汪庆强说,“毕竟你也在这住了一阵子了,我也怕被人盯上。咱们俩去外地,去没人认识咱们的地方。”

苗春花还想再说什么,但她就着灯看见汪庆强坚定不移的表情,最终也只能同意。第二天一早,他们就收拾了简单的行李,然后带着孩子离开了。

他们到了离翔原很远的田秋市,汪庆强在建筑工地找了个活,还用自己在白马书斋时赚到的钱帮苗春花盘了一个小卖部,日子平淡地过了两年,在外人看来,他们就是平凡的一家三口。直到那一年的冬天,孩子得了肺炎,在医院里住了一个多月,差点没救回来。打那开始,孩子就频繁地生病,几乎每年都得至少住一次院,到了冬天和换季的时候,就更是难熬。在某次孩子住院的时候,汪庆强第一次知道了儿子的血型是b型。他知道自己是a型血,苗春花也是a型。他也自然知道,两个a型血的人是生不出b型血的孩子的。

他站在医院散发着消毒水的走廊里,怅然所失了一会,自从知道苗春花被苗光耀的债主强暴过后,他的心里就埋下过这种担心,他想找到那个王八蛋,然后亲手宰了他。可直到苗光耀被自己打死,他也没能问出来那人的真实身份。苗光耀死后,那人也像鬼一样地消失了,他本想,只要肉铺还在,那人肯定还会再来偷腥,可谁想到后来肉铺里出了事,这条线也算是断了。

现在孩子自己养着,也叫自己爹,那自己就是这孩子的爹。什么血缘不血缘的,经过白马书斋那一遭,他早就看淡了。

就是亲爹亲妈,明明知道白马书斋是什么样的地方,不照样把孩子送进去,就是为了让自己出口气,凭什么我生了你养了你,你却不听我的话。我对你好,你就得领情,就得听我的,否则,你就是不孝。

这不是爱,这叫放债。

而那些学员提起自己的债主们,哪一个不是咬牙切齿?如果这就是血缘,那这血缘就成了原罪。逃不开,躲不掉,就算是死了,被人挖出来,一化验,还是能够连上。

想到这,他甚至有点开始庆幸这孩子跟自己没有血缘关系了,正因为这样,他们才不会被所谓的血缘而绑架。他对这孩子的付出,完全是心甘情愿,是白给的,不图回报的。他就是想干干净净,清清白白地爱一回。自己已经在黑暗世界里打滚已久,觉得自己早就脱了人皮,成了夜里的鬼,可在某些疏忽而过的瞬间,他也会痛苦,自己怎么会变成这样?他望着镜子里的自己,觉得在镜子的那一边,有着曾经是懵懂少年的自己投来的审视的目光,那个时候,爸爸刚刚坐牢,自己和妈妈相依为命,生活虽苦,可他的心里还有着正直和希望的火花,他要好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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