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片山洞实在安静得过分了。这里到处都是流通的缝隙,照理说无论是地面生物还是地下生物,都能生活下去。刚才方征他们狩猎的沼泽,仅仅数平方里,就居住着蛇、兕、水鸟、斑尾羚等生物,生物层级相当密集。这也符合方征对这原始部落野外的认知。
但是地下洞穴这么庞大的区域,走了这久依然毫无痕迹。方征一瞬间担心有一头特别恐怖、特别庞大的终结猎食者居住在这里,但是他没有闻到异味或是查到任何生物痕迹,无论是粪便、、血迹或是储备粮,相反,还特别干净非要形容,方征困惑地想像有个超级隐形吸尘器连轴运作,把洞壁每一寸都抹得干干净净。
方征一开始还担心兕的尸体味道引来其他猎食者,所以尽快躲开了那里。然而在地下洞穴转了一圈没头绪后,方征又决定回到那里去,好歹饿了还可以喝死兕的血。
但是当方征循着记忆走回兕尸体的地方时候,他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庞大如小山般的野兽尸体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血迹、毛发、皮革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若不是地上孤零零掉着半截断角,方征怎么也不敢确认,这就是刚才他杀死猛兽的地方。
刚才从兕颈动脉喷出来的血溅到洞壁上,高达数丈,此刻也已经消失了。
方征颤抖地捡起那截断角,手在发抖。他不住地对自己说要冷静。可是眼下他根本就没法冷静思考是怎么回事。任何科学的解释似乎都站不住脚,除非这里忽然出现了一堆工具齐全保洁员,带浮空设备那种,打扫干净之后又立刻消失在空气中。想象起来分明一副滑稽场景,方征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最简单粗暴的假设是被什么猛兽吃掉了,可是什么猎食者还把岩壁上的血迹也舔得干干净净,再干净也会有痕迹在石头缝里吧没有,连石头缝都是干净的。
更可怕的是,当方征回头,想逃出这个洞穴时,发现它的入口竟然消失了。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洞穴并不大,只有两三米深,他刚走进来,入口就在他的身后,却无声无息地凭空蒸发。
方征狠狠掐了一下自己,哆嗦着蹲下。他觉得这比到兕和群蛇更可怕,那起码是有形体的敌人。眼下这种事情迄今为止他并未相信这个世界有神妖鬼怪的存在,此刻却双膝一软,心里不住祈祷放过我一命,放过我一命
他不怕有形,却怕无形和未知。
头磕到地上的时候,方征猛然觉得有些不对劲额头皮肤敏感,触处略有些软和弹性。方征电光火石之间几乎是下意识地,抓起那截断角往地下狠狠一扎黑色地面登时皱起一小处凹地,却非常坚韧,凹下去几寸就绷紧了。方征重新抬手,那处凹地又恢复了平整。他连忙移开几寸重新扎下去,一模一样的凹陷和放松后的恢复平整,就像一块硕大无朋的、保养得当的、光滑黑色皮肤。
方征抑住心头剧震,抓起断角在这个洞穴里四处试探戳动,整个洞壁几乎都被黑色弹性物质覆盖,它和洞壁的颜色一样,延展得悄无声息,把入口也封住了,但是方征用断角扎在入口方向时,感觉得到后面是空的。这层物质大约有寸厚,且弹韧十足,钝角无法扎穿。
方征心中一松,虽然这东西十分诡异,但总比鬼神怪力的解释让他心头稍安。他取出骨叉去割,手底光滑触感仿佛在割肉。方征一瞬间想了很多解释,但直到骨叉把那层表皮割破了一点,没有流血,没有液体,里面是仿如百叶窗般密集的皱褶状物和孢子,才恍悟明白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了。
如果猜得不错,这玩意,是菌。
真菌并不是植物,不靠光合作用吸收氧气,而靠腐化吸收周围有机物作为食物。它的菌丝可以分裂万倍。这就是兕消失干净的原因,真菌是没有腿脚的,可是当它吸收了那么大一只野兽,活跃分裂生殖的速度,比有脚的生物还跑得快。
而且,方征想起,山海经中也提到过这种菌类,它是存在的,只不过被叫做“视肉”。在古代其他文献和通俗叫法中,体格庞大、在地下埋藏不见天日,偶尔会“长脚跑掉”的某种黑色有机真菌又被称为
太岁。
太岁,在山海经图赞里称为“聚肉”,在本草纲目里被称为“土肉”,共通点都是表皮里有孢子,富有弹性,似肉非肉的黑色真菌,是山中灵芝王。
当然中国古代还有另一种“太岁”,是“岁”星木星,被古人视为灾星。有人将其与之混淆,认为“地下的太岁”是“天空里太岁”的预兆,挖到就会遭殃,故而有“犯太岁”之说。
中国古人迷信,挖到巨大灵芝视为山珍,鼓吹吃下可长生不老。不过从另一方面,这种灵芝往往生长千年,有珍贵的药性,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
方征心情复杂他也在老照片上见过传说中的千年灵芝,据说是东北采人参的村民偶尔发现的,大如车盖,当时还上了新闻报纸。以眼下覆盖整个洞穴的活体真菌体积来,这何止是千年灵芝真菌存在了亿万万年,在没有人工破坏的原始时代,地下不见天日埋藏了千万万年,汲取山洞里的有机物,逐渐长到了难以想象的大小。
怪不得整个洞穴都那么干净,太岁的菌丝细胞量级,它当然能把肉眼可见的有机质分解得干干净净。
方征心中不安稍退,但是面对这么大的真菌,他也轻松不起来。他摸索了一圈,发现洞穴被太岁囫囵包住了,一点缝隙都没有。太岁表皮巨大,被割开的皮层皱褶里,却触之绵滑地有一点黏腻,菌丝也潜藏在表皮下面。想必自己还是活的,没有触发分泌罢了。
菌类没有坚固的牙、没有利刃、从他保持清醒来,孢子里也没毒。可是它的表皮滑韧不透气,且是厌氧菌。时间一久,自己肯定会被闷死在里面,然后真菌再慢慢分解他的尸体。
方征用骨叉狠狠地割它的表皮,试图把刚刚割出的伤口扩大。但是骨叉之前割过兕皮,被反复使用后发出“擦咔”一声,断裂了,只割出婴儿巴掌大的缝隙。
方征手边只有那枚兕角,太岁并没有分解,方征心想,可能兕角里有某些东西它无法吸收,如此坚硬,要是伤口再扩大一些,就可以把兕角戳进去,挖穿太岁的表皮逃出。于是方征毫不犹豫地,用人身上最坚固的地方牙齿。
他开始吃这个太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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