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墨衡松不明说他也已经猜到墨衡松要他做什么。
对面苏蓉站了起来。她走到一旁暗格前,拿出一个琉璃瓶,转过身又来到一旁桌子前,将琉璃瓶放在桌子上,打开瓶口。接着一把特别的小匕首放在一旁。
做完这一切后她便站在一旁面无表情地看着墨星阑。
墨衡松勾着唇角缓缓道出三个字:“心头血。”
“……”
墨星阑淡淡地看向桌子上的琉璃瓶。
果然是这样。
他站在原地没有接下来的动作。
墨衡松冷笑一声:“或者你也可以选择放弃第二名。”
“……”
墨星阑衣袖下的双拳紧了紧。
放弃?怎么可能放弃?这是他摆脱墨家掌控代价最小的一个办法,他又怎会放弃?
他没再犹豫走上前拿起桌面上那把小匕首,褪去刀鞘。
这把匕首和一般的匕首不一样。它比一般的匕首小一些,但是整把匕首中线处有一条通往刀柄的凹陷,刀柄末端有一个洞口。
看来他们早就为他做好了准备。
这匕首是专门用来取他心头血的,还有这琉璃瓶。
墨星阑拿着匕首毫不在意地扎进了心脏处。下一瞬他的脸又白了几分,丝丝冷汗从白皙的额上冒出。
艳红的血中带着一丝金色流光顺着匕首的凹陷处通过刀柄的洞流出,形成一条金红的血线,最后落入琉璃瓶中。
心头血是修炼之人的精血,比身体其他地方的血更加红艳。落出之时还有伴有丝丝灵力。而墨星阑体质不同于常人,心头血更比常人的心头血红艳,其中还伴有丝丝金色流光。可见比他身上其他部位的血的作用更大。
不过墨星阑的心头血只能他自己才能取出,若非他自愿没人能刺破他心脏取心头血。这也就是墨衡松一直以来不取墨星阑心头血的一个原因。
常人失去一滴拇指大的心头血都要休息好几天才能恢复,他虽体质异于常人,但失去一整个琉璃瓶的心头血,不死也得丢掉半条命,且刚刚还受了伤。
琉璃瓶中的血越来越多,其中还有丝丝金色在其中涌动,晃眼望去仿佛在发光,漂亮极了。
墨星阑看着琉璃瓶中越盛越多的血,脑海中浮现的是少女娇俏白嫩的小脸。
答应过她的,和她一起去飘渺域。
她说她一定能进前三,如今她做到了,那么他也不能食言。
飘渺域中也还有他要得到的东西。
只有离开墨家,他才能继续做接下来的事。
随着琉璃瓶中血面的升高墨星阑的脸色越来越白,空气中的甜香味也越来越浓。
眩晕袭来,墨星阑左手撑在桌子上,直到琉璃瓶彻底装满才将匕首拔出。
“哐当!”匕首掉落在地。
随之墨星阑也支撑不住倒在地上昏了过去。
苏蓉盖上瓶盖将东西放好。才回来将倒在地上昏迷不醒的墨星阑扶到凳子上,让他趴在桌子上。
之后再叫人进来将墨星阑带到偏院去。
然而这墨家的人又有哪个会真正的将他当成少爷看待。以前没有,现在也没有。
并且他们没几个人敢进偏院,所以只是将他放在了院子门口便走了。
人影消失后,一道白衣来到墨星阑身边,弯腰将他抱起,走进了偏院。
来到他房间门前,一脚踹开房门,走进去将他放在床上,又拿出一颗丹药塞进他嘴里。
抬手停顿在他苍白的额头上,犹豫了一下运起灵气给他治疗。
一双因看惯了世间百态而平淡的眸华,在看到少年胸前那个血洞之时起了一丝涟漪。似有些不忍,可终究只是叹了口气眸光便再次冷淡起来。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人在妖神,开局忽悠紫芸当老婆! 穿越龙界,我竟成了人类灯塔? 光之国科学家:卡洛斯奥特曼 乡村逍遥狂少 嗜血邪途 病宠成瘾 撩上大神:菇凉请负责 重生之在古代翻云覆雨 穿越后只想养活娇妻 换亲好,妹妹吃糠咽菜我穿金戴银 大神可撩:你正经,我随意 万界商店:从零元购开始掠夺诸天 嫡女霸气归来,掀翻镇国公府 潘金莲的逆袭人生 奸臣夫人的悠闲日子 黎天 开局流放喜当妈,脚踹渣男宠全家 史上第一密探 多子多福:我的子嗣都是神体 史上最强赘婿
本文文案为了拯救一些崩塌的小世界,星际修复系统被制造了出来,选择合适的宿主拯救小世界的主角。但是第一界面暴力毒舌aha穿成美人oga攻x被退婚毁容残疾aha上将受已完成毒舌少将际无穿成一个娇弱oga,...
...
兵王,这是在任何一部字典上都查不到的词,士兵创造这个称呼仅是为了表达对他们中间绝对佼佼者的敬佩和尊敬兵王,士兵中的王者,他们仅仅是士兵中的王者,也许他们永远也成不了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的将军,但他...
在战神和黑夜女神神战的期间,魔女哈莉利用了门先生成功逃回了自己原来的世界。虽然再无晋升的可能性,但回到自己原来的世界里,似乎也很不错呢。如果没有那似曾相识的疯狂的话,一切就更美妙了(hp诡秘,早就想写个魔女途径的哈莉的同人了。本书没有男主,只有主角。)...
方诚被砍下脑袋。方诚被刺穿了心脏。方诚被塞了满嘴大蒜。方诚被拉到阳光下暴晒。方诚被愤怒的仇敌碎尸万段。方诚复活了,对仇敌们摊开双手其实我不是吸血鬼众人怒吼我信你个鬼!...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