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之巨人在漫威?
嗯,有搞头!
不对!
李斯特突然想到,都穿越了还想着画漫画,我真是没救了。
摇了摇头,他调头穿过拥挤的人群,朝着自己的廉价出租屋走去。
那是一条肮脏巷子里的小屋。
回到房间,只见家中所剩无几的家具东倒西歪,显然是被战斗影响造成的。
他决定了,下次打怪兽要小心一点,不能学我梦出场。
这是一个坏习惯。
不过房子没塌,能住就行。
这里是纽约,要什么自行车。
撸起袖子简单收拾了房间,李斯特捡起之前画的草稿,看了一眼就没了兴趣,随手扔进了垃圾桶。
老掉牙的英雄套路,托尼看了都嫌弃,难怪原身赚不到钱。
李斯特傲娇扯过画纸。
还得看我!
他上辈子也是干这一行的,动起手来驾轻就熟,如果有台平板就更好了。
第一话,光之国!
.........
就在李斯特呕心沥血创作的时间段,光之巨人的身影被全世界所知晓,针对巨人也纷纷分成了三种说法。
第一种,主张针对巨人实施灭绝计划,无论巨人的来意是什么,外星生物就应该统统消灭。
第二种,主张先找到巨人,在确定对方没有恶意的情况下与之合作共赢。
第三种,认为巨人是世界的救世主,应该无条件服从,膜拜,奉为神明。
三种派系的拥护者如病毒一般飞速扩散,很快在数天之内席卷全球。
在此之前,从未有过任何超级英雄掀起过这种程度的话题讨论度。
原因之一,当然是因为巨人的实力太可怕了。
可怕到用核武器也没有信心将其消灭。
那天夜晚,猎户座闪烁的情景已经载入史册,人类对宇宙的认知仿佛回到了石器时代。
他们不明白,如何才能让猎户座的恒星闪烁,然后在超越光速的情况下将巨人瞬间传送到地球。
只有李斯特自己知道。
巨人,就在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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