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第4章(第1页)

>

思及此,指法没错,心思却不专注了。窗前梅树才修剪过,深秋修剪,冬日开花。就连那几株映在窗上的梅花都是裴野移植来。他扛着铁锹,理所当然,“这几棵梅树长得好,就应该在你窗前。”又无赖地说,“这样以后每年冬天,我都能来偷你的梅花了。”

容璋笑了笑,武士首领来报,“城主,已收到前哨烟火消息!”

易珏满面愕然,“师父,烟火消息?”

裴野这次出城,虽然不与容璋实说,但容璋心里明白他是要与人动手。

出于此他才要裴野穿上银丝衣;裴野也是不愿他担心才答应。

可这次与裴野动手的人与他们仇怨太深,容璋命人远远潜伏,一旦开战就以烟火传讯。

为首武士恭敬道,“城主,我们该不该主动增援?”

容璋起身看着那几株枝干茂盛的梅树,转身说,“不必,他需要时自然会叫你们。”

明知裴野绝对能赢,却仍有那么一星半点放心不下。容璋一哂,一定被那小子说成拖泥带水。可还是嘱咐下属,“请林大夫陪我一道出城一趟。”

拉马车的马不如“追光”,也高头长腿,奔驰如飞。

车厢内异常平稳,垫着厚毯,小几上的酒杯里酒水都没有晃出酒杯。

林神医啜一口酒,瞥容璋一眼,“我是看在酒份上……你也是,那小王八蛋一年到头跟人动剑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次,你总不能每次都看着吧?”

容璋依旧是那副斯文儒雅的样子,只道,“不在我眼前的我自然管不了。”

林神医心底一嗤,这意思就是既然到了他眼前,他就该看顾着那小王八蛋。

不多时,随行武士已与前哨会和,传来消息,道是远远看见裴野赢了,对手倒地,应是死了。

奇的是裴公子却没有立即调转马头回城。

容璋抬手示意不必再说,走下马车,脚步不疾不徐,走向裴野与一具尸体。

裴野没转过背,听出容璋的脚步声,道,“谢寒烟。”

谢家的小儿子。不过十七八岁的一张清秀面孔,鬓发沾着尘埃。

裴野的剑还在滴血。

容璋记得三年前大仇得报那一天,他也是看裴野向他走来,英俊至极,却如一尊修罗,一路行来在雪上留血,衣上血污,剑上滴血,轻描淡写地说,“哥,我砍下了谢逸群人头,你要看看吗?”

他们家破人亡源于谢、温二人,温书已死,活着的仇人只有被称为天下第三剑的谢逸群。

裴野折了他的剑,斩下他的头颅。容璋记得自己当时说,“不必,挂出去示众吧。”

十七年等的是这一刻,可这一刻真到了却没有一丝开怀。

他只是与裴野对站,裴野将那颗人头扔给武士,他看着裴野,想起许多年前看花灯的男孩,想起那一夜的花灯和糖人,想起他牵着那个小野弟弟的手回家,猛然之间却见到家的方向浓烟滚滚火光冲天,武士骑马散入各条街道查找两条落网之鱼。

容璋不知道那一天与裴野在风雪里站了多久,最后听裴野说,“谢逸群有个儿子在神霄派学剑,只要他不回来报仇,哥,留他一命。”

他们比谁都明白斩草要除根,容璋却点头答应他,答应后才问,“若是他回来?”

裴野说,“我就杀了他。”

裴野那一句话里没有自傲,也没有张狂,确实如此轻巧。

谢寒烟果然死了。

裴野肋下却也有一道血印,越渗越开。

容璋扶住他,没有气恼。裴野接受银丝衣,为让他安心,却不会在与人决生死时靠这件宝贝胜之不武。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熏风  [娱乐圈]小明星/只如初见  辞旧迎新  被前男友的弟弟缠上怎么办/有病  性转狐狸,开局就被抓走了  我管你是110还是001  全网都知道小天后是影帝的童养媳  庸俗关系  甜小美与小和尚仙包  别后十年[娱乐圈]  妖”出没注意  叶上初阳  情毒入心  终成连理(修改版)  二十啷当  爱无能患者  转角遇到爱  总是重逢  上位[娱乐圈]  良友  

热门小说推荐
当强攻拿了受的剧本(快穿)

当强攻拿了受的剧本(快穿)

本文文案为了拯救一些崩塌的小世界,星际修复系统被制造了出来,选择合适的宿主拯救小世界的主角。但是第一界面暴力毒舌aha穿成美人oga攻x被退婚毁容残疾aha上将受已完成毒舌少将际无穿成一个娇弱oga,...

兵王

兵王

兵王,这是在任何一部字典上都查不到的词,士兵创造这个称呼仅是为了表达对他们中间绝对佼佼者的敬佩和尊敬兵王,士兵中的王者,他们仅仅是士兵中的王者,也许他们永远也成不了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的将军,但他...

霍格沃茨:魔女途径的哈莉

霍格沃茨:魔女途径的哈莉

在战神和黑夜女神神战的期间,魔女哈莉利用了门先生成功逃回了自己原来的世界。虽然再无晋升的可能性,但回到自己原来的世界里,似乎也很不错呢。如果没有那似曾相识的疯狂的话,一切就更美妙了(hp诡秘,早就想写个魔女途径的哈莉的同人了。本书没有男主,只有主角。)...

不死的我只好假扮血族

不死的我只好假扮血族

方诚被砍下脑袋。方诚被刺穿了心脏。方诚被塞了满嘴大蒜。方诚被拉到阳光下暴晒。方诚被愤怒的仇敌碎尸万段。方诚复活了,对仇敌们摊开双手其实我不是吸血鬼众人怒吼我信你个鬼!...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