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身尊贵的朝服,在阳光下闪着暗黄的色泽,如今他身为皇太孙,也是名正言顺的储君,穿的朝服都带着皇家特有的暗黄,标志着他皇位正统身份。只是腰间却挂着一个花里胡哨的荷包,绣着鸳鸯戏水,简直俗气透顶。
显然,这荷包出自沈藜之手。
俗气之人,永远难登大雅之堂。
就像萧云骥的暗黄朝服,隆重贵气,一个荷包,就拉垮了他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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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藜配萧云骥,绝不会是萧云骥的福气。
沈长梨手提着药箱,冲着萧云骥行了个不伦不类的大礼,露出意味不明的笑容,半是嘲讽半是洒脱,那乌漆漆的大眼睛灵动的像一只狡猾的小狐狸,显得如此与众不同。
“不知皇太孙殿下找小子可是有事?”
萧云骥转身,瞧着她一身的机灵劲,眸光缩了缩。看了她半晌,才轻声说,“上次沈小郎为藜儿开的药,她吃上了。如今几日过后,想着再请沈小郎为藜儿诊诊脉——”
沈长梨面上露出为难。
萧云骥知道她的性子,“知道沈小郎为父皇诊病累了,放心,绝不会亏了你。沈小郎的规矩,藜儿已经告诉了本殿。你的医资,少不了。”
沈长梨立马喜笑颜开,“皇太孙殿下言重了,想必皇太孙殿下有所耳闻,如今小子的身份爆涨,诊费嘛——”
“自然也水涨船高。”
萧云骥了然地接口。
“嘿嘿,皇太孙殿下知晓便好。话说在前面,才不会有误会。想必藜夫人已经在等,就请殿下前面带路吧!”
萧云骥自然也是住在东宫里,只是东宫太大,即便都住在东宫,沈长梨随着他七转八转,穿过长长的走廊,跨过浮桥,拐过练武场,慢腾腾走在去‘云秀殿’的路上。
很奇怪,萧云骥一路上都不说话,一副皇家贵胄的派头,如此年轻,不过才十九岁,就已然有了上位者的神韵。看来富贵,真的很养人。若不是沈长梨早见识过萧衍的绝色和清贵,指不定真要被他给迷住了。
试问,谁不喜欢漂亮多金又权势滔天的帅气男人呢!
可惜,沈长梨的心半丝都未多跳动一下。
她正百无聊赖地四下打量着东宫的景致,萧云骥突然开口了,“沈小郎最近可真是如日中天啊!‘天降小神医’,京城的百姓可真是厚爱你,找你看病,还都得排队——”
这话就不怎么中听了,酸溜溜的。
她不满地瞪他一眼,“我可没让皇太孙殿下排队吧?还不是你一个眼神,我就巴巴地跟来了?”
这句话明显地愉悦了萧云骥,他回眸一笑,“放心吧!本殿绝不会亏待你,诊金已经为你准备好了?”
扬了扬眉,沈长梨兴奋地问,“给多少银子?”
“谈银子,多俗气!”萧云骥好笑一声,“本殿就赏你一百金,如何?”
沈长梨一下子瞪大眼。
萧云骥瞧着那乌漆漆的大眼睛,澄澈灵动,他突然在她灵动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
心不由一悸动。
他似乎还从未被人这么直勾勾盯视过。
沈长梨也被骇住了,没想萧云骥出手竟如此大方,竟然给了她一百金。虽然那个‘赏’字很刺耳,想着自己还负债一千金,她自然心生雀跃。
“多谢皇太孙殿下。”
她夸张地深深一揖。
萧云骥勾了勾唇,觉得这一百金能让她心悦诚服地道谢,还是很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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