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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和第一任主人有关的线索,是第一任主人留给侄子的一封信的碎片。
随着翻阅小册子,系统提示也跳了出来。
【给侄子的信14】:内容如下。
我亲爱的侄儿:
我自觉已时日无多,(空白)你做个交托。
我别无亲眷,亦无(空白)学生,徒有敌国的财富,(空白)交托你手上。
而根据模糊的背景记录,这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虽然继承了城堡,但并没有找到这什么“敌国的财富”,最后穷困潦倒,将城堡低价卖给了科斯拉侯爵。
直到一百四十多年前,科斯拉侯爵的后人家道败落,无力支付维护城堡的高昂费用,再次出售。此后几经易手都没有留下什么值得记录的事件。
而城堡现在的所有者名字叫阿尔弗雷德·冯·韦恩斯坦,从一旁所附的照片确认,的确就是那位女装大佬主持人。
城堡从未经历过大规模改建,结构保持了最初的形态,前几任主人的遗留物也都被妥善保管着。而之所以城堡能够历经七百年风霜还保留原样,最大的功臣则是所谓的“蔷薇守护者”。
虽然小册子用了大量唯美浪漫的辞藻来描绘“蔷薇守护者”的忠贞、执着、隐忍与敬业的守护城堡的行为,但是诸如“他们只在黑夜里出没”、“不老不死亦不变心的仆从”、“若隐若现、苍白而羸弱的身影”之类的描绘,则都指向同一种东西:鬼,或者说,幽灵。
安歌看资料时坐着没动,那只粉红兔子也就安安静静地蹲在房间角落里不吱声,乖巧得让人忘记了它的存在。
等他确认没有更多新情报,收回小册子,这才回想起来。
他朝兔子走去,保持了一点距离,小心翼翼观察着。那兔子除了毛是粉红色、长得特别肥之外,和普通兔子并没有任何区别。
安歌试着问:“你叫什么名字?你喜欢吃胡萝卜吗?多大了?是男是女?”
粉红兔子只是默默眨着红宝石似的眼睛,三瓣嘴动啊动的,一脸和气地看着他,丝毫看不出是个能撕咬猎物、杀死猎人的凶猛怪兽。
安歌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的行为犯二,而是理直气壮地确认,这兔子不会说人话。
这时他手机又响了,列表里唯一的好友发来了消息。
翼仔:色眯眯.jpg
翼仔: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快点开开~我要进来~
翼仔:我到你门口啦~小心心.jpg
Clay:我转告那只小兔子了,它说它不会开门,叫你打哪儿来回哪儿去。
翼仔:Clay哥……委屈巴巴.jpg
安歌调戏完,见好就收,去打开了门。
翼仔在门口耷拉着耳朵……不对,是头发还带着湿气,黑亮柔顺地贴着太阳穴。皮肤也微微透着粉红,像是刚洗过澡,用湿润的双眼看着安歌笑,“Clay哥,我刚刚有个发现!”
安歌后退一步,“进来说。”
翼仔有思考的时候喜欢洗澡的习惯,安歌曾经想问他:“人一天能有多少时间洗澡,那你不洗澡的时候会思考吗?”
想想问题有点伤人,还是忍了。
兔子一蹦一蹦跟在翼仔身后,也进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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