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川厌恶这样的自己,可是那又怎么样,这方法的确好用,现下不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元云山笑着打趣道:“没想到霍总身边还有这样的美人,不亏是霍总,看人的眼光真是高。”
任川当年和霍戬结婚时,婚礼虽办得很大,权贵也邀请了不少,可是也就是这一次,婚礼过后霍戬就没在外人面前提起过他。
时光飞逝,人们总是会忘记什么的,距离上一次和霍戬出席,已经过去半年了,所以有人不记得他也不奇怪,毕竟在比起他这个上不了台面的落魄少爷,霍戬更热衷于宣传林涵伞和自己的关系,现在谁人不知霍戬马上要和林家少爷订婚呢?
元云山明显很喜欢任川,霍戬当然看出来了,也不装什么听不懂,很是大方地将人推了过去。“既然元总喜欢,那么送您玩玩也无妨,不过这可是个残次品,您不嫌弃就好。”
他朝任川抬了抬棱角分明的下巴,慷慨大方道:“去陪陪元总。”
任川咬着牙不动,被他一推一个没站稳倒的过去。
元云山眼疾手快一把接住了他。
任川吓得脸色有些白,他站稳了身子,朝元云山道了谢。
“没事。”元云山扶着眼睛看他,一副斯文儒雅的长相,笑起来莫名亲切,有一种慈眉善目长辈的错觉。
任川跟着元云山走了,像转手的商品,上一秒还跟在主人身后,下一秒就要陪陌生人离开。
他有些拘谨,这是霍戬头次把他这么草率送走,一个晚上都格外小心翼翼,以往都是这样帮霍戬挡酒的,他可以醉,但霍戬得保持清醒。也不是没人对他起过歪心思,霍戬维持着脸面都是一一拒绝的。果然,抛弃了那一纸婚约,他就是霍戬的走狗,只要能发挥作用,随时随地都可以抛弃。
倒不是伤心,感受到霍戬对他的占有欲在一点点消磨殆尽,任川有种前所未有的舒畅,就算是要跟一个陌生男子走也无所谓,更何况他计划的第一步就是离开霍戬,哪怕是几分钟。
元云山很照顾任川,没让他挡酒,发现他走路别扭后也不怎么走动,就在这一圈绕着,时间过半还找了位置让任川坐下,很是殷勤地递上来糕点。
目的性很强,无非就是想睡他。
任川一一受着,如果结局无法改变,那不如享受过程,要是能诱惑元云山将自己从霍戬手里要过来,也算是另一种解脱方法。
元云山这人任川有所耳闻,花得不行,身边的玩伴几乎三天一换,但他除了花之外,待人大方温柔,懂得怎么照顾人,长相帅气年纪也不算大,哪怕是花也无所谓,依然有人愿意贴。
任川挖着手中的蛋糕,甜腻腻的奶油有些齁嗓子,这是元云山替他要的,他其实不是很喜欢这种偏甜的东西,不过跟着霍戬忙了一天,几乎是什么都没吃,腹中除了刚刚灌下去的酒什么也没有。
蛋糕很腻,他吃完了,还有些意犹未尽。
元云山还以为他喜欢,搂着他的腰说道:“喜欢的话我再给你拿?”
是询问任川的,但没等怀中人说话,元云山就已经递了新的过来。
任川看了他一眼,不说话,伸手打算接过东西。
元云山避开任川的手,笑得大方,随后找了个勺子,挖下一块带着半颗草莓的蛋糕,抬手送到了怀中美人嘴边。
任川识趣,张嘴吃了下去,粉嫩的唇沾了些奶油,他伸出红润舌尖卷走,只留下一片水渍,看起来诱人极了。
元云山忽然想尝尝这蛋糕是什么味道,他吃了一块,很甜,挺好吃的。
任川待到后半场,前面喝了不少酒,膀胱涨得很,他现在迫切的想要上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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