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饭馆。
沈静秋。
叶明珠这才反应过来,第一时间想到这间饭馆所在的地段,恰好位于市中心最繁华的商业街,整个盘下来至少也要百万吧。
叶明珠两眼发红,身侧双手用力攥紧,骨节泛白,尖锐的指甲嵌入掌心也毫无察觉。
不!
不该是这样的!
叶时筝应该跟着沈静秋滚回乡下,过着清苦贫困的生活,人生一眼就能望到头而她回归师家后,身份地位一跃而上,注定和对方有着云泥之别。
叶明珠甚至想过,以后穿着香奈儿的裙子,拎着爱马仕包包去村里探望沈静秋,再以施舍的姿态给点钱,让她们对自己感恩戴德。
结果呢?
她眼睁睁看着沈静秋把奢侈品包包随手放在地上,似乎想起什么,眉眼含笑道。
“那孩子怕我在外面受欺负,说什么给人干活还不如自己当老板,然后就有了这间饭馆。现在,你还觉得阿筝对我不好吗?反倒是你”
沈静秋脸上的笑容微敛,声音有些冷。
“这些天可曾关心过我一句?还是说认回亲生父母后,就嫌弃我这个乡下的婶婶了?”
叶明珠呼吸一窒,不仅是被扇的右脸,另一侧脸颊也开始隐隐作痛。
烧得慌!
四周不断投来八卦的目光,闲言碎语传到耳边。
“秋姐居然还有个侄女?怎么从来没见过啊?”
“刚才不是说了,嫌贫爱富呗,之前不管不顾,现在看见人家过得好了,就跑来挑拨离间。”
“呸!真不要脸!”
叶明珠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再也待不下去了,转身匆匆离开饭馆,背影十分狼狈。
她一路上失魂落魄,不知不觉回到家里。
“这么快就回来了。”叶父有些意外,放下茶盏问:“怎么样?她答应了吗?”
叶明珠浑身僵住,根本不敢抬头。
沉默已经给出了答案。
叶父眉头猛地紧拧,‘啪——’一声茶杯摔到地上四分五裂,怒声痛斥。
“废物!”
“要你有什么用?早知道还不如不要换回来了。”
他早就后悔了。
如果没有认回叶明珠,如果没和叶时筝闹掰,哪里还有现在这些破事。
客厅里的气氛下降到了冰点。
叶明珠呆呆地站在原地,不知道为什么听见这句话,她反而有种解脱的感觉。
呵,终于说出来了。
叶明珠抬起头,唇角勾起一抹嘲弄:“是啊,我不如她,谁让你有眼无珠看错了人呢?”
“你、你”叶父气的浑身发抖,胸膛剧烈起伏,半天才缓过气来。
“算了,接下来我会亲自出手。”
他沉着一张脸,眸底闪过一抹锐利的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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