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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着他办公室的门做了个“我擦”的口型,心说:“不归你管你给我看干嘛?逗我玩么?”
一上午过得浑浑噩噩得,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个案子。我总觉得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熬到午休,便趁师父去吃饭时,溜进他屋里把案卷偷出来,拿到复印室去又印了一份。
到院外的小馆子随便打包了一盒盖浇饭。我开始一边消灭午饭一边仔细研究复印来的案卷。
最主要的证据只有保姆的证言这一份。保姆名叫李桂梅,1960年生人,从名字到年纪都给人感觉是很典型的家政大妈。据她所说,因为还要在家带小孙子,她不当全职保姆,只做两三份钟点工的工作。她是一年前在报纸上看到白家请钟点工的广告的,见了面觉得钱给得大方,老板很和气,就接了这份活。一年中她周一到周五每天下午去白家给父子俩做顿晚饭,顺带打扫一下房间。白家小孩不爱说话,总是安安静静的,但很有礼貌,挺讨人喜欢。这次出事之前,一直没觉得他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案发当天她照例去打扫做饭,一开门就见到老板全身是血倒在门口,孩子手里拿着刀在旁边站着,她吓得魂都没了撒腿就往楼下跑。直跑出那栋楼几百米,有点跑不动了,见那孩子也没追出来,才打110报了案。
等问到老板在哪上班孩子在哪上学,她就完全不清楚了。还有两份邻居的证言,说几乎没跟白家人照过面,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住在这的,案发当天也没听到任何奇怪的声音。
全看完之后,我更觉得这事不靠谱。白家父子俩从姓名到行事作风,到案发当天的情况,全凭李大妈一个人一张嘴,想怎么说就可以怎么说。虽说大妈不至于故意忽悠警察,但难保没些岔子或者隐情什么的,要凭这个定案,放谁那谁心里都得没底。
我扒了几口饭,把李桂梅的证言又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这次却让我发现了端倪。
录口供的警察请她详细描述一下开门看到的情况。她说看见“白启纹”趴在门口,头冲着门,浑身是血,身下也有一滩血,她往里看了一眼,屋里地上和墙上到处都是血迹。“白景皓”站在“白启纹”旁边,右手拿着一把菜刀(说到这里她补充道:白家有一把双立人的洋菜刀,据说挺贵,快是飞快,但分量太轻,切菜时用着还不如市场上买的十几块的顺手),刀上也是血,他手上也是血,袖口让血染红了一大片。警察就问她那天“白启纹”和“白景皓”都穿了什么衣服,她说“白启纹”身上血太多她没看清楚,“白景皓”穿了一套白色的连帽运动服。
我往后翻去看物证的照片,凶器还真是把双立人,Pollux系列主厨刀,型号30721-200。尸检报告说,这把刀跟“白启纹”身上所有伤口都能吻合。刀柄上提取到了“白景皓”的指纹,没有其他指纹。
——一把随时都在用的菜刀上除了犯罪嫌疑人的指纹以外,没有其他人的指纹,我说,这事还能假得更露骨一点吗?
想到这里,我竟隐隐有些反胃。盒饭还剩一半,勉强再吃了几口,愈发不舒服起来,索性就都扔了,又接了点热水,给自己泡了杯茶喝。
李大妈的证言,有一个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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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嫌疑人1
李大妈的证言,有一个问题。
她说“白景皓”袖口让血染红了一大片。
为什么单单是袖口?
如果对着被害人全身上下捅了二十多刀,从主卧一路折腾到玄关,搞得房间里地上墙上到处都是血,凶手按理说也会浑身上下沾满血迹才对。对一个浑身是血的人,单单把袖口有血这件事拿出来说,就非常匪夷所思。
她会特意提起袖口被血染红,说明“白景皓”当时,身上其他地方都没有血迹,至少没有明显的血迹。李大妈在说他穿了一套白色的运动服时,没有再提起运动服上有血迹,也从侧面证明,当时那套运动服大体上还是干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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