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狼王”覃昱很得意。
任谁在不到四十岁的年纪,便能建立“天狼堡”这样一个称霸西北之地的势力,都应该感到得意。
他花了整整十年时间,身上留下了十四处危及性命的伤口,才终于在这片官府势力覆盖不及的法外之地,树立起得到所有人承认的绝对权威。
这意味着他可以对这片土地上的所有人口与财富予取予求。
便如前些天,他看中了一个牧民家的女儿,那女子虽远远算不上绝色,却眉眼顾盼之间,很有些像少年时仰慕却因无财无势无拳无勇而眼睁睁看着嫁给一个土财主的邻家女儿。
当时他只是稍稍流露出一些感兴趣的神色,当晚便有人将那女子送到他的床上。
睡了一夜后,他感觉索然无味,便送了一只羊让她牵着离开“天狼堡”。
虽然后来听说那女子牵着羊一起跳下最深最险的一座悬崖,他也只是听过便罢,丝毫不曾将此事放在心上。
这天一早,他骑上最心爱追风赤兔马,马鞍一侧挂着四十二斤重、五尺长狼头短矛,身后带着最可靠的四十八狼骑,依照每天的习惯巡视这一片属于自己的领地。
虽然这片领地上除了一个交易财货的集市、几处绿洲上聚居的牧民,其他地方都是一望无际的漫漫黄沙,他仍兢兢业业的每天巡视一遭,比在家中几个漂亮女人身上还要用心。
走出“天狼堡”十三里,覃昱视野之内的黄沙之上,忽地出现了一个人。
乌黑的发、乌黑的眸、柄鞘俱是乌黑的奇古长剑,除此之外,他全身上下都是白的,白色玉冠,白色衣衫,白色长靴,白色的俊美清冷面容与修长有力双手。
他身周并无马匹,应该是一路从黄沙中走来站在此处,却不知如何竟能保持一尘不染。
他笔直的站在黄沙之上,却似一柄霜锋雪刃、寒气逼人的绝世名剑,又如一座堆积千秋不化冰雪、笔直指向苍穹的巍峨高山。
这白衣青年身上的寒气似侵入了覃昱的肌肤,浸透了他的骨髓,令他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冷战。
();() 由此人的形容装束,他想到了两个人,两个近年来声名鹊起的青年剑客。
他勒马止步,望着白衣青年沉声喝道:“阁下是‘万梅山庄’庄主西门吹雪,还是‘白云城’城主叶孤城?”
“他是西门吹雪,我是叶孤城!”
一个清朗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覃昱悚然转头,却见身后也多了一个人,一样的白衣如雪,腰悬乌鞘古剑,肤如白玉,目如寒星,漆黑的头发上戴一顶白檀木嵌珠宝冠。
他正向着覃昱一行人走来,却似一位尊贵君王走入他的宫廷,又像是天上的无垢飞仙降临人间。
覃昱的喉咙有些干涩:“二位……有何贵干?”
“杀你!”西门吹雪首先回答,言简意赅。
覃昱问道:“我们素未谋面,阁下为何要取覃性命?”
西门吹雪再说了两个字:“李正!”
覃昱立即记起这个名字,那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还拥有着年轻人独有的天真,居然会为了所谓“正义”来寻自己晦气,结果被他用狼头短矛洞穿胸膛后钉在墙壁上,挂了整整一日一夜才断气。
他又问道:“阁下是李正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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