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人就啃,见兔子就追,他身上的豹纹长裤都是内开裆的,因为这位爷还随地大小便呢。
就算是已经调教过一次了,敖宇还是觉得无奈。
“好吧,算我倒霉,只能重来一趟了。”
他们两个没有办法走大路,就只能一路走小路。
温迪戈随时都跟着敖宇,却是手脚并用地往前走。
可是刚刚走了半天,温迪戈就开始舔自己的手指。
敖宇上去看才现,双手已经出血了。
现在是荒郊野地的,他手脚并用地往前走,不但手掌出血,脚掌也出血了。
敖宇无奈。
“算我倒霉!”
他直接给人拎起来夹在腋下,以鬼影步走了。
白手军在这一路上并非没有布置。
只是一座断桥,是根本没办法阻拦正规军的行军路线。
敖宇炸断桥梁,只不过让白守军没办法判断鬼泣族去了什么地方。
如果让他们看到自己的身影,那就会选择一路追赶。
鬼泣族就算是躲在诺斯玛尔,白手军就算是不敢进去,他们想把鬼泣族带到天界的想法也得泡汤。
敖宇只能想个办法,声东击西,躲开白手军绕路去诺斯玛尔。
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一路往北部走,从北部进入格兰之森,然后再从格兰之森想办法绕过重重山岭去从北部进入诺斯马尔。
这是没有人走的路,也绝对不是大军通行的路。
但是这是敖宇唯一的路。
况且要想进入格兰之森,就必须得去艾尔文防线,这里本来就是白手军和帝国联手防御的防线。
他想在这个地方闹出一片动静实在是太容易了。
而且,他出现在这个地方,绝对没有人会想到他会去诺斯马尔,都会认为鬼泣族应该是常道的斯顿雪域之中。
毕竟这个地方山高路险,易守难攻,此处的暴风雪会给白手军造成巨大的障碍。但是鬼泣族却因为拥有冰霜之萨亚的庇护,可以完全无视暴风雪的危害。
“对,就这样,先去艾尔文防线,然后再去格兰之森,最后去诺斯马尔。”
不过,敖宇也知道,就算是想在艾尔文防线闹出动静,也不能带着温迪戈。
否则的话,这动静就有点太大了。
他一个弑魂如果带着一个狂战士闯关那才叫麻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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