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林家西厢房。
林正军继续拿着课本和习题集复习备考。
唐晓芙则拧开笔帽,蹙着眉头构思小说《牧马人》。
是的,林正军觉得《牧马人》这个名字比原着小说《灵与肉》更加通俗易懂,更有画面感,因此果断用了电影名字。
“怎么样?你觉得写起来会有困难吗?”林正军道。
“应该没什么困难。”
唐晓芙道:“在港城的爷爷家,我见过华侨,也参加过舞会,跳过交谊舞、见过人跳迪斯科,我也喝过芬达可口可乐。故事中的地点燕京饭店,我也去过,也坐过伏尔加小轿车。”
插一嘴,前世张贤亮先生写这篇小说的时候,刚刚结束在贺兰县西湖农场和银川郊区的南梁农场长达22年的劳动教养,长居大西北。
他应该是没机会接触到华侨、舞会、进口饮料的。
因此小说里描写饭店和舞会等资本主义的生活方式时,难免有点生硬刻板,语焉不详。
大导演谢进拍电影的时候,进行二次创作才补充了很多细节。
但唐晓芙可真是正经红色资本家后代,是有切身体会的!
从这个角度来说,让唐晓芙执笔,其实比林正军亲自写还有优势呢。
“厉害!”林正军竖起大拇指。
其实林正军都是前世的9o年才去过燕京饭店几次。
可谁知道这中间有没有经过改造啊。
如果写得驴头不对马嘴,那就尴尬了。
“我家没出事之前,家境还是不错的,我爸经常拿到港岛那边的汇款,燕京的莫斯科餐厅、新桥饭店,我经常去吃的!”
唐晓芙蹙着秀眉,轻声道:“可是,牧民的生活,我倒是不太熟悉,我没去过大草原啊!”
“你总见过我们的牲口棚吧?”
“当然了,我还当过一年的饲养员呢!”唐晓芙骄傲地扬起小脑袋道。
“描写马匹,你就根据自己养牲口的记忆来写,描写大草原,你就挥想象呗。”
林正军笑道:“反正不是就是——蓝蓝的天空,清清的湖水,绿绿的草原,奔驰的骏马,洁白的羊群么!”
“嗯!概括得挺到位,我懂了!”唐晓芙含笑点头。
林正军突然拉住她的小手道:“晓芙,我有一个想法。”
“什么想法?”
“加一些细节。”
林正军道:“许灵均小时候,父亲给他买过一次老干爹牌的麻糖和罐头,这是他对父亲仅存的美好记忆!”
“当许父回国,邀请他在燕京饭店见面的时候,再次请他吃这些东西,以希望唤起他对自己的感情。”
“嗯,这个细节挺好的……”唐晓芙皱眉思忖片刻后,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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