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服装店出来,林舒云又去了一趟饰品店。
买了几个发卡,发圈之类的,扎头发用的。
这些都是为了周末的聚会而准备的,毕竟都是年纪相仿的小姑娘,一定都能聊得来。
对此,她还挺期待的。
她将这些东西,都放到了帆布包里。
从饰品店出来,林舒云心情大好,哼着歌,脚步轻快地往回家的方向走。
这走着走着,她突然想起来一件事。
哎呀,给顾霆钧的感谢礼,还没买呢!
这都过去好几天了,她愣是把这事给忘了。
这可怎么办?
送什么好呢?
林舒云边走边琢磨。
这个年代,送人一般都是钢笔的居多,或者送书籍,卡带之类的。
若是情侣的话,送皮带,钱包,围巾之类的。
可她跟顾霆钧非亲非故的,送这些好像有点不太合适。
林舒云想起那天在百货大楼,看到有家店在卖蛤蟆镜,款式还挺新潮的,要不就送那个?
可转念一想,顾霆钧他们飞行员,都是有专门的墨镜,可以抵御强光,相当专业。
算了,还是送钢笔最为妥当,不容易出错。
想到这,林舒云就调转方向,去了不远处的文具店。
“同志,你好,我想看看钢笔。”
“好的,这边请。”营业员热情地招呼着她。
柜台里摆放着各式各样的钢笔,有英雄的,有永生的,还有派克的。
林舒云一眼就看中了那支英雄100金笔,通体黑色,笔身光滑,做工精致,看起来高端大气上档次。
“同志,这支笔多少钱?”
“这款是我们的最新款,售价十八块。”
林舒云暗暗咋舌,这年头,一支钢笔顶得上普通人小半个月的工资了。
不过,想到顾霆钧帮了她那么大的忙,这钱花得也值。
“就要这支了,同志,麻烦你帮我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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