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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他们果断抛弃了远处的房小维,利落地钻进汽车里逃命。
房小维记得,他是被那群丧尸,活生生咬死的,然后等他醒来的时候,就变成现在这个模样了。
虽然脑子不灵光了,但是房小维多了点野兽的直觉,所以他觉得自己大概是变成了一种新的生物,一种以丧尸为食用的东西。
房小维越想越觉得自己像是的食尸鬼——那种东西也是以人的血肉为食,只是和那种东西相比——房小维摸了摸自己瘦得和猴儿似的脸,然后喜滋滋地断定,自己大概还是英俊上一些的。
十分英俊的房小维又在巨石上思考了一会儿人生之后,不得不开始面对一个现实问题——他该去哪儿。
虽然现在他不是人类了,但是本质上一些人类的习惯还是在的,比如人类是群居生物,喜欢聚集在一起生活,而房小维简直是热衷贯彻了这个结论,因为他平生最怕的东西,大概就是寂寞。如果不是怕寂寞,他又怎么会劳心劳力地养着一个,在末日前,和他并不亲近的异母妹妹。
房艺书从他那儿得到了些吃穿的好处,而他何尝又不是在从房艺书那儿索取了一些作为亲人的慰藉。
既然他原先的地方不能去了,那他就得找个其他基地待着。
末日之后,一些城市里都建成了这些所谓的基地。
只是有些基地不过一年就消失了,有些存在的时间倒是长了很多,比如房小维原先待着的那个基地,直到目前还没有被那些丧尸攻克的迹象,也算是在这末世里,比较长久的一个了。
而那些被丧尸彻底攻陷的基地,或者说是城市,对人类来说,已经变成了一个完全的鬼城,当然,最可怕的大概是,这些丧尸经常漫无目的地闲逛,并且他们对人类十分敏感,几百米外,就能察觉到人类的气息。
有些时候房小维都不禁想起过去的恐龙。
当时地球上的这些霸主们消失了,人类成为了主宰。
现在人类似乎也快消失,变成一个由丧尸引导的地方。
因为房小维发现,这些丧尸似乎是会思考的,只是现在并不明显,但是他相信,时间久了,这些丧尸也会慢慢进化——为了对付越来越难缠的人类。
打定主意另外找个基地生存的房小维,从巨石上跳了下来,他对比了一下地上的那几个丧尸,然后悲愤地发现了一个事实——
这些丧尸穿得都比他好。
恶向胆边生的房小维立即扒了他们的衣服,然后穿在了自己身上,临了,还不让拿走几根手指,准备路上当零食吃。
介于房小维上高中时地理就不好,到现在都不会看东南西北,所以他也干脆不选方向了,哪个地方顺眼就往哪个方向走——
只是他不知道,他走的是沿海的方向。
而沿海别的都不多,多得就是那些凶猛巨大的海里怪兽。
☆、第3章
房小维刚刚出发的时候,可是志得意满,活像明天就要称霸天下,成为世界之主,但是走了一个小时之后,他的动作渐渐慢了下去,腰也弯了,腿也打颤了,最后干脆就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走了。
他现在待着的地方是一条过去的公路,四周长满了变异的野草,一些丧尸就在不远处晃荡,可就是这群一百米外就能闻到人味的东西,却生生忽略了离他们十米远的房小维。
只见房小维人模狗样地坐在一群脱皮拽肉的前同胞中间,不时还拿着手扇着风,从刚刚开始他就发现了,这些丧尸似乎全都忽略了他的存在,一路上他也碰到了不少这些东西,但是他们却都像没看见他一样,迈着缓慢的步伐,从他身边擦肩而过。
甚至为了引起他们的注意,房小维还跳了一段舞——那可真是抛媚眼给瞎子看——这些兄弟没一个理他的。
“这是怎么回事呢?”房小维坐在地上,边捏腿边说,正说着,又有一个丧尸路过了房小维身边,吧唧一声,掉下了一块肉,落在了房小维的头顶上。
房小维默默看着自己旁边的那个兄弟,然后把肉从头顶拿了下来,接着扔了老远……然后他回头看着那位掉肉的兄弟,只见此人颇有大将之风,对房小维的挑衅视而不见,依旧慢悠悠地走着自己的路,完全不理会房小维一旁已经快掉下来的眼睛。
“这也太奇怪了。”房小维摸着下巴说,“不应该啊。”他从兜里摸出了自己准备当京果啃的手指头,“难道是这个?”他闻闻自己身上,“难不成他们把我当做同类了,哎,你倒是说说啊。”他回身拽住了刚刚那个掉肉的兄弟问。
可怜那个兄弟,刚刚都快晃悠走了,可是就慢了一步,生生被房小维抓住了。这些丧尸平时除了吃就没别的,过得比猪还单纯,现在被房小维抓住了小腿,第一反应不是踹开这个碍事的家伙,而是继续走,他甚至都没低头,不停迈动自己的腿,继续往前走。
“你别走啊。”房小维被这位兄弟的大力气拖到了地上,现在正和死狗一样被这位大兄弟拖着走,粗糙的地面混杂着碎石,不断磨着房小维的身子,可即使如此,房小维被拖了一路,身上都没多出一块印子,现在他真是应了以前朋友说他的一句话——皮厚得堪比城墙拐角。
又被拖了一会儿的房小维发现,这位热心的大兄弟,真带着他前往他原来的方向啊,于是爬了起来,一下跳到了大兄弟的骨头架子上,让大兄弟一阵踉跄……然后,大兄弟又开始默默走了起来。
获得了新座驾的房小维高兴极了,他不时在大兄弟的身上动一动,这可是人肉宝车啊,这种东西也只有过去封建社会的地主大老爷才有享用的份儿啊,而且现在他的这个,可比那些地主大老爷的牛逼多了,地主大老爷的那些都是会喘气的,他的这个连吃的都不要,而且不嫌苦不嫌累,从来不会抱怨骑他的人体重超标——当然,以房小维猴子一样的身材,要体重超标,还是有些难度的。
“我给你起个名字吧。”房小维像掐着鸵鸟一样,掐着大兄弟的脖子说,“你看什么名字好。”他摇头晃脑想了半天,“你觉得阿发怎么样。”
“我觉得很好。”房小维压着嗓子说。
“看来你很喜欢这个名字啊,阿发。”房小维又恢复了本来的嗓音说,“不过为了表示你背着我走路的感谢,我决定喊你发哥,发哥,你看我们还有多久才能到目的地啊?”
发哥当然不会回答,他的嗓子里一直发出“嗬嗬”的声音,在房小维听来,那就是“呵呵”,于是他猛地拍了下发哥的脑袋,“嘿,反了你,喊你声发哥,你就敢跟我呵呵,真是给点颜色就开染坊,为了处罚你,我决定让你多走一天路。”
对这个决定,发哥当然不会做出反应,他像先前一样沉默地,继续往前走。
天空已经渐渐暗了下来,房小维看着发哥的衣服,看得出来,发哥生前大概是个有钱人,现在脸上虽然掉了一些肉,但是还是勉强能够看出高富帅的本质,房小维叹了口气,“发哥,你死前是什么样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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