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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云一边听着,突地冷冷的道:“这些事你居然从未告诉老子。”唐俪辞道,“若是你问,我自是不会告诉你,但事关沈兄杀妻之仇,我虽不愿说,但不得不说。”沈郎魂脸色苍白,那双眼睛更是光彩骇人,“他是你什么人?”
“他……或者会姓柳。”唐俪辞目不转睛的看着沈郎魂,“我猜他找你动手,不是看出你身负武功,而是因为你的眼睛……你的眼睛……”池云跟着盯着沈郎魂的眼睛,“他的眼睛怎么了?”唐俪辞道:“难道你从小到大,没有人赞过你眼睛长得好么?”沈郎魂怔了一怔,“什么?”池云吃了一惊,失笑道,“难道他在沈兄脸上刺了个印记,就是因为他妒忌你眼睛长得好看?他奶奶的……”唐俪辞叹了口气,“他若是妒忌你的眼睛长得好看,为何不挖了你的眼睛,而要在你脸上刺个印?他多半是觉得你的眼睛长得虽好,可惜相貌平平,所以要在你脸上刺个印记,以引人注目。”池云和沈郎魂面面相觑,半晌池云呸了一声,“什么玩意儿,老子不信!”唐俪辞微微一笑,“不信也由你。”
“他究竟是什么人?你的朋友又是什么人?”沈郎魂一字一字的问,“你又是什么人?”唐俪辞拍了拍他的背,微笑道,“坐下来吧,若是知道他的消息,必定告诉你如何?”池云蓦地坐起,“你这几年离京四处漂泊,说是为了找人,不会就是为了找这个人吧?”唐俪辞按着沈郎魂坐下,“我要找的,另有其人。”沈郎魂坐了下来,本来冷漠沉寂的一人,竟而显得有些软弱,坐了下来,身子微微一晃,心情激荡。唐俪辞自怀里摸出一个小小的扁圆形玉壶,那壶极小,便如巴掌大,玉质雪白晶莹,雕有云纹,拔开瓶塞,只闻一阵浓郁之极的酒香冲鼻而入,刺激得池云立刻打了个喷嚏。那酒莫约也只有两三口,他将玉壶递于沈郎魂,沈郎魂望了壶内一样,酒色殷红,如血色一般,“碧血!”池云懒懒的道,“你倒也识货,这酒与黄金同价,味道和辣椒水相差无几,喝下去便如自杀一般。”沈郎魂仰首将那酒倒入喉中,一扬手将玉壶掷出车外,只听车外“叮”的一声,池云翻了个白眼,“你可知你这一丢,至少丢掉了五千两银子?”沈郎魂淡淡的道,“难道他请我喝酒,连个酒壶都舍不得?”说着看了唐俪辞一眼,“好酒!”
唐俪辞面带微笑,就如他递给沈郎魂酒壶,便是故意让他摔的,“心情可有好些?”沈郎魂的背脊微微一挺,“他究竟是什么人?”
“三年之前,”唐俪辞道,“我之好友在周睇楼弹琴,琴艺妙绝天下……”池云诶了一声,“周睇楼?难道是那个‘三声方周’?”唐俪辞道,“嗯……”池云和沈郎魂相视一眼,三年之前,周睇楼“三声方周”名满天下,传说听了方周之琴,人人都要禁不住叹口气,念道“方周、方周、方周……唉……”,于是成名。沈郎魂淡淡的道,“你所识之人,都是当世名家。”唐俪辞微微一笑,“我难道不是当世名家?当年他在周睇楼弹琴,有日一位半边脸白、半边脸红的琴客来听琴,听琴之后送了他一本书,说看他脸色不佳,若是得遇大难,人在绝境之时,可以打开来看。”
“那本书是什么?《往生谱》?”池云问。唐俪辞面带微笑,轻轻呵了口气,他平日温文尔雅,举止端庄,此时呵出这一口气来,却让人依稀觉得那口气吹进了耳朵,耳中微微一热,只听他说,“那本书他并没有看,我看了,正是《往生谱》。那时候他得了一场重病,活不了多少时日,弹琴也很勉强,看完了那本书,我叫他每天练上一点,他看不懂的,我教他练,练成了以后,换功给我……”话说到此处,沈郎魂淡淡一笑,“唐公子果然当得上一个‘狠’字,不愧是万窍斋之主。”唐俪辞也不生气,继续微笑道,“本来这事进行得很顺利,就在换功那日,突然有两人闯进周睇楼方周的房间,打断换功大法,混乱之间,方周把功力传给了三个人,然后他死了。”沈郎魂道,“杀死我妻的那人,便是其中之一?”唐俪辞点了点头,叹了口气,“方周死后,往生谱被那两人带走,我那时受了点伤,所以至今不知道它的下落。”说到此处,他的手指不知不觉轻按着腹部,眉宇间微现痛楚之色。
池云一直没有说话,沈郎魂淡淡的道,“你可是对以友换功之事觉得失望?”唐俪辞面带微笑,看了池云一眼,自从刚才说了一句“难道是那个‘三声方周’?”之后,他闭目躺在座上,就如睡了一般,仿若唐俪辞说了半天,他一句话也没听进去,此时闻言嘴角一勾,懒洋洋的道,“老子早就知道姓唐的白毛狐狸不是什么好人,换了是老子,大概也会那么做的,反正人总是要死的,死了能给人留下武功,总比死了白死的要好。总而言之,老子是邪魔外道,姓唐的狐狸是妖魔鬼怪,姓沈的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咱老大别说老二,全是一丘之貉。”沈郎魂道,“嘿嘿。”他不再看唐俪辞,也不再看池云,突道:“你们为何要抓余泣凤?”
“因为余泣凤是个坏人。”池云哈哈一笑,“坏人抓坏人,你可是第一次听说?”沈郎魂道,“和我与唐公子相比,你还不算什么坏人。”说罢,三人一起大笑。凤凤一直睁着眼好奇的听着,就似他听得懂似的,此时小小的打了个哈欠,靠在唐俪辞怀里,闭上眼睛。唐俪辞取出一块手帕,轻轻替他擦去嘴边的口水,“此去余家剑庄,还有数日路程,明日可到崖井庄,你我去吃一顿农家小菜,好好休息一日。”沈郎魂盘膝坐起,闭上眼睛,他做杀手三年,动手之前非但用轿子来抬,还先要去吃一顿农家小菜的,果然真是从未见过。
四剑庄雪郎
余泣凤的住处,在飞凰山下,绿水溪的源头,方圆二十里地,不算大,但也不算小。庄内亭台楼阁,花鸟鱼虫,一样不少,和寻常富贵人家的庄园也无甚区别。在剑庄后院,最近新栽了一片白色的四瓣花卉,形如蝴蝶,十分娇美,据说就叫白蝴蝶。
种那白蝴蝶的家丁是个新来的年轻人,头发雪白,据说是年幼丧母时哭得太过伤心,一夜白头,就再也没长出黑头发出来。听到这段故事的人都很同情他,如此年轻俊秀的一个少年人,居然是满头白发,幸好他也没有为此自卑,而且以他的容貌要讨到一房媳妇只怕不难,可惜的是虽然这年轻人长得潇洒俊秀,他却说他不认识字,只会种花。
满地白花,形如蝴蝶,翩翩欲飞,映着夕阳鸟语,景色恬淡宜人。这位手持花锄,自称“雪郎”的不认识字的年轻人,自然就是雪线子。雪线子自然不是不认识字,实际上他不但认识字,而且写得一手好字,他只不过懒得在卖身契上签字画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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