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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言情小说格调较低,因为故事集中,又是长篇,光靠一点事实不够用,不得不用创
作来补足。一创作就容易“三底门答尔”,传奇化,幻想力跳不出这圈子去。但是社会小说
的遗风尚在,直到四○年代尾,继张恨水之后也还有两三本真实性较多。那时候这潮流早已
过去,完全不为人注意。
一个是上海小报作者的长篇连载,出单行本,我记性实在太糟,人名书题全忘了,只知
道是个胖子,常被同文嘲骂“死大块头”——比包天笑晚一二十年,专写上海中下层阶级。
这一篇写一个舞女嫁给开五金店的流氓,私恋一个家累重的失业青年,作为表兄,介绍他做
帐房,终于与流氓脱离预备嫁他,但是他生肺病死了。这样平淡而结局意想不到地感动人。
此外北方有一本写北大一个洗衣女,与一个学生恋爱而嫌他穷。作者姓王。又有个大连的现
代钗头凤故事,着着都近情理,而男主人翁泄气得谁也造不出来,看来都是全部实录。
社会小说在全盛时代,各地大小报每一个副刊登几个连载,不出单行本的算在内,是一
股洪流。是否因为过渡时代变动太剧烈,虚构的小说跟不上事实,大众对周围发生的事感到
好奇?也难说,题材太没有选择性,不一定反映社会的变迁。小说化的笔记成为最方便自由
的形式,人物改名换姓,下笔更少顾忌,不像西方动不动有人控诉诽谤。写妓院太多,那是
继承晚清小说的另一条路线,而且也仍旧是大众憧憬的所在,也许因为一般人太没有恋爱的
机会。有些作者兼任不止一家小报编辑,晚上八点钟到报馆,叫一碗什锦炒饭,早有电话催
请吃花酒,一方面“手民索稿”,写几百字发下去——至少这是他们自己笔下乐道的理想生
活。小说内容是作者的见闻或是熟人的事,“拉在篮里便是菜”,来不及琢磨,倒比较存
真,不像美国的内幕小说有那么许多讲究,由俗手加工炮制,调入罐头的防腐剂、维他命、
染色,反而原味全失。这仿佛是怪论——
在西方近人有这句话:“一切好的文艺都是传记性的。”当然实事不过是原料,我是对
创作苛求,而对原料非常爱好,并不是“尊重事实”,是偏嗜它特有的一种韵味,其实也就
是人生味。而这种意境像植物一样娇嫩,移植得一个不对会死的。
西谚“真事比小说还要奇怪”——“真事”原文是“真实”,作名词用,一般译为“真
理”,含有哲理或教义的意味,与原意相去太远,还是脑筋简单点译为“真事”或“事实”
比较对。马克·吐温说:“真实比小说还要奇怪,是因为小说只能用有限的几种可能性。”
这话似是而非。可能性不多,是因为我们对这件事的内情知道得不多。任何情况都有许多因
素在内,最熟悉内情的也至多知道几个因素,不熟悉的当然看法更简单,所以替别人出主意
最容易。各种因素又常有时候互为因果,都可能“有变”,因此千变万化无法逆料。
无穷尽的因果网,一团乱丝,但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可以隐隐听见许多弦外之音齐鸣,
觉得里面有深度阔度,觉得实在,我想这就是西谚所谓theringoftr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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