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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她,我很想很想,现在就要了她。”
“我爱她,我爱颜晗,我想要颜晗。”
“因为怕失去,所以现在就想独占她。”
“我太爱她。”
“颜晗,我爱你。”
他就像一个被老师叫到黑板前进行造句练习的学生一样,句式简单粗暴,不带半点营养。但他还是不停地写,字迹越来越潦草,直至最后他自己都看不出自己写的是什么。但是他知道,他反反复复写的只有一个意思:他爱颜晗,他想要颜晗,即使重生,他还是想占有她,无论她的身体还是心灵。
但是他,有精神疾病,用普通人的理解来说,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神经病。
“你是个神经病!”段向晨重重地在原来的字迹上写着,大大的几个字,覆盖了原来所有的字。
那字迹就像巫师的咒语一般,告诉他必经的宿命轮回。
你的爱,会害了她!
他默默站在镜子面前,不知道呆立了多久,直到颜晗在外面拍玻璃门:“向晨,你感冒了,不能冲太久,快出来。”
她的声音很响,盖过了水声,也盖过了他的声音。
段向晨关了水,伸手一抹镜子,上面的字便消失殆尽,忽而看到胸口有一道三厘米长的青紫伤痕,就像她在他心上割了一刀。因为水冲得太久,伤口边缘有些翻了出来,泛着死鱼眼似的的白色,微微还有点疼。他蘸了点水,抹了抹,冰凉之感沁入心脾,似乎快意许多了。
“向晨?向晨!”颜晗听他只关了水,却久久不肯出来,甚至一句话都不回答她,愈发心焦,捶着玻璃门。
正在颜晗准备破门进去时,段向晨忽而开了一道门缝,闷闷道:“我忘了拿衣服。”
颜晗愣了片刻,噗嗤一笑,转身往楼上跑去。他们两个都是傻瓜,一样的傻,连犯的傻事都是一模一样的。
段向晨敲了敲自己的脑袋,他太心慌,在她面前,表现得太过心虚,这样下去,她肯定会察觉到的。颜晗是多么聪明的人,她一定会意识到,他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他了。不行,他不能让她知道。
“向晨,你的另一套衣服也洗掉了,还没干。但是我的睡裙干了,你能穿这个吗?”
不料,颜晗风风火火跑上楼,风风火火跑下楼,塞进一条纯白的睡裙给他,段向晨哭笑不得:“你可以把你身上的T恤还我。”
“哈?我,我脑子坏掉了。”颜晗怔忪半晌才回过神来,一拍自己脑袋,随即又否认,“不,不对,是你把傻气传染给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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